海林市历史悠久。旧石器时代晚期,这里就有人类生息繁衍,在辖区内发现了很多古人类居住遗址、旧城遗址、墓葬和历史文物。居住在这里的先民,商周时代称为“肃慎”,汉晋时代称为“挹娄”,南北朝及隋朝时代称为“勿吉”,唐代则称为“革末革曷”。
唐代初年,革末革曷人建立了渤海国,海林地区则隶属于上京龙泉府贡珍县。辽代初归东丹国,后归博罗满达勒部生真南境。金代初期属东京,后归会宁府南境,再划归率宾府。元初属南京万户府,后归呼尔哈军民户府。明代归奴尔干都司统辖,万历年间称东海窝集部宁古塔路。
明万历三十八年(1610年),努尔哈赤就派大将额亦都统一了宁古塔路并在这里驻军,做为继续统一东海诸部的基地。清顺治十年设宁古塔昂邦章京,康熙元年(1662年)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,驻地即为现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。雍正四年(1726年)归泰宁县,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属绥芬厅,宣统元年(1909)年归宁安府。此后,直到抗日战争胜利,海林地区一直归宁安县(府)管辖。
1946年8月15日,新海县建立,大体管辖现海林市的西南部地区,县政府设在海林镇,隶属于牡丹江省。1948年9月,新海县与五林县合并,从两县中分别取“海、”“林”二字,称为海林县。这个名称恰与“海林镇”相合。县政府设在牡丹江市,管辖范围包括现海林市全境、牡丹江市郊区一部分和现林口县西部,共十个区,自海林以西称“西五区”,自柴河以东称“东五区”,属于松江省。
1954年归黑龙江省管辖。1956年3月,撤销海林县建制,辖区分别划归牡丹江市、宁安县和林口县。1962年10月,海林县恢复建制,县政府设在海林镇,辖区即现在的范围,隶属于牡丹江地区行政公署。1983年10月,牡丹江行署撤销,实行市辖县的体制,海林县即隶属于牡丹江市。1992年7月28日,撤销海林县,设置海林市,仍隶属于牡丹江市。